因实际工作业务需要,需仿制一座民族团结誓词碑,我馆现特向市场询价,确定项目实施方。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民族团结誓词碑仿制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
工 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
服务地点:云南省博物馆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的申请。
二、项目要求
1.材质:必须使用优质玻璃钢材料,具有良好的耐候性和抗腐蚀性。
2.尺寸:1:1 精确仿制原碑的尺寸、形状和细节,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案和装饰。
3.勘测:由供应商自行组织勘测、建模。
4.运输和安装由供货商负责,在云南省博物馆内指定地点交付。
5.报价不高于项目预算。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投交
1. 投交时间:自即日起截止至2024年11月25日17时整,逾期送达文件将不予接收。
2. 投交地点:云南省博物馆四楼412办公室
3. 联系方式: 师老师 0871-67287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