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推动渝川滇文物执法协作片区的发展,探索完善文物执法片区协作机制。2018年8月27日至31日,我馆承办了国家文物局在昆明举办的“全国文物行政执法人员(渝川滇行政执法协作片区)培训班”。来自重庆、四川和云南三省市130多名文物行政执法工作者进行了培训。
开班仪式上,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副总队长黄剑、四川省文物局专职副局长濮新、云南省文化副厅长杨德聪分别介绍了本省(直辖市)的文物概括和文物执法现状。国家文物局督察司陈培军司长就开展文物行政执法片区建设意义和今后工作要求做了讲话。渝川滇三省(直辖市)分管执法工作的文化厅负责同志分别代表本省签署了《渝川滇文物行政执法合作协议书》,共同承诺在执法合作、信息共享、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等方面加强合作,并就制定执法标准规范、加强跨区域执法联动、强化人才培养、推进执法手段创新和加强执法信息公开等方面达成共识。培训班上,国家文物局督察司督察处处长施雪梅介绍了全国新时代文物执法督查工作的总方针和工作计划。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何戍中介绍了文物的法律保护重点和难点。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副总队长黄剑、黑龙江省文物局文物处调研员吴娟、江苏省文物局副局长殷连生,分别就文物执法办案程序与实践、文物保护与文物执法、执法困境与办案技巧等方面内容与学员进行了深入交流。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宋丹介绍了文物犯罪法律适用的若干重点问题。培训期间学员利用了半天时间分三组围绕文物执法的工作实际进行了热烈讨论,效果良好。
渝川滇文物行政执法协作片区的成立,为提西南地区文物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提升文物执法工作水平提供了良好平台。文物行政执法培训,对执法骨干在实际工作中特别有利于工作绩效的提高,必将推动西南地区文物安全和行政执法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撰文:赵云)